閣下填寫商業發票時,請提供下列資料:
- 寄件人姓名及地址
- 在文件頂部註明:不接受形式發票。
- 進口商姓名及地址(請注意,收件人可以是進口商以外的其他個人或公司)。
- 發票日期
- 發票號碼
- 每項貨件的數量
- 每項貨件的詳情(只填報目錄編號或零件編號並不足夠,海關需要知道每項物件的實際詳情,因此請清晰地說明貨件資料)。
- 發票已列有貨件的總價值,總價值必須最少為貨件的本身價值。切勿使用「只供海關參考的價值」或「海關發票」等用字。
- 提供貨件價值時,請清楚說明所用的貨幣。
- 請說明每項寄送貨件的來源國家(如生產國家)。
- 請在發票上列明貨件總重量及淨重量,以及要求託運的貨件數量。閣下用來保護付運貨件的包裝材料,會令總重量及淨重量出現偏差。
- 請在發票上註明聲明:「我們證實本發票已訂明貨件的總值,並且不會再開發其他發票。」
不同的地區會有不同的禁止或限制物品,本公司建議寄件人參考各地區的「進口禁運物品」清單。並請緊記『遵守各地區現行政府規定與法律是寄件人的責任。』 |